读后

不要温顺地走入那长夜(试译)

2014 年 11 月 17 日 自我暴露, 读后 No comments

《星际穿越》并非那种能打动人的电影,但的确是提供了足够思考空间的大片。影片因为“爱战胜一切”的论调豆瓣上被指为中二,其实是爱这个词因为包罗万象而被反复污染的结果。我更愿意谈论的是“对话的欲望”。十几岁的中学少年微微颤抖地握着电话筒,向心仪的姑娘叙说他所看到的一切有趣事物,并渴望听到对方的任何声音——这和书架背后的Cooper先生面对的情况相通。彼此对话是人类的不死之欲,这种欲望是明确独立于求生本能、生殖冲动与父母天性之外的。

物欲和天性能让人舍生忘死,但唯有彼此对话的欲望,能让人付出超越生死的更大努力:走向智慧。与真正的智慧相比,生死其实已经是轻易之事,就像Cooper们最终修成五维生物,就能建造通向三维的四维时空一样。

对智慧生命而言,不可选择的死亡无异于一场羞辱,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剧。主角不肯温顺地走入长夜,于是让不可能的维度成为可能。

下面是影片中被反复念到的那首诗,干净有力,震撼人心。我认为目前网上流传的中文翻译都太辞藻华丽不得要领,巫宁坤老先生所译简洁平实但又不够饱满和准确,因此发布码农试译版如下,抛砖引玉。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by Dylan Thomas

不要温顺地走入那长夜
狄兰·托马斯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Old age should burn and rave at close of d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不要温顺地走入那长夜
白昼离去,年迈的人要燃烧着狂喊
要咆哮,咆哮
冲着那衰亡的光

Though wise men at their end know dark is right,
Because their words had forked no lightning they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智者,即便知晓黑暗终为正解
因为他们的言语不能再释出闪电
也不要温顺地走入那长夜

Good men, the last wave by, crying how bright
Their frail deeds might have danced in a green b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最后一波哭喊他们脆弱的善行
本应在绿色港湾里舞蹈,何其欢快
的一群善人
咆哮,咆哮
冲着那衰亡的光

Wild men who caught and sang the sun in flight,
And learn, too late, they grieved it on its way,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那些曾抓住飞驰的太阳
并放声歌唱
而太晚才意识到个中悲伤的
狂人们
不要温顺地走入那长夜

Grave men, near death, who see with blinding sight
Blind eyes could blaze like meteors and be g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那些在行将就木之时,渐盲的景象里
发现失明的眼
可以如流星般璀璨欢快的
垂死者
咆哮,咆哮
冲着那衰亡的光

And you, my father, there on the sad height,
Curse, bless, me now with your fierce tears, I pray.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还有你,我远在悲伤高地的
父亲
求你此刻诅咒我,祝福我,泪流满面
不要温顺地走入那长夜
要咆哮,咆哮
冲着那衰亡的光

注:
1. Good night 翻译成“长夜”,是参考自 和菜头的译本。良夜和长夜其实都可以接受,但由“良夜”到“咆哮”的转折会有些生硬(因为汉语“良夜”不是双关词);相应的,“长夜”同样有安详之意,上下文衔接却顺畅得多。
2. Rage 翻译成咆哮,是因为发现汉语中跟“愤怒”同义的词都不能达意。如果没有记错,这个译法和影院字幕相同。

地窖里的那喀索斯 by 哑孩子

2009 年 12 月 13 日 读后 No comments

转自已经不可访问的斑驳文学网。哑孩子就是那个写出《我如此渴望飞翔》的哑孩子,老刘当年是其粉丝。四五年后翻阅旧档,无意中发现这篇文章。当初印象不深;现在读到,却被弄得心绪难抑,很感慨。

—–

地窖里的那喀索斯

  那喀索斯被囚禁在一间地下储藏室里。

  实际上,那只是一间地窖,狭小阴冷,弥漫着一股坏洋葱的腐烂气味。最重要的是,那里几乎没有任何光线,除非地窖的门被打开,半尺宽的光明才可以透进来。但是它到达一个位置就缩回去了,好像抵挡不住从里边散发出来的气息。有时,会有一丝活动的空气从偶尔打开的门溜进来,那喀索斯就抬起眼睛,朝外边望一眼,然后转过脸对着地窖的墙壁。他克制自己,这是他所能做出的唯一努力。

  不要管它了,外边那个仍旧活着的世界。

  门再次被关上的时候,他觉得有一根绳子从自己的心里脱落了。他松了口气,开始自如地呼吸,好像周围散布的是青草和泉水的气息,而不是什么洋葱的臭味。他不再看见自己的影子,不再被那个魔鬼引诱,就算是解脱了。黑暗就是自由。如果他能彻底摆脱它,再从这里走出去,他就会过上一种比比皆是的生活,获得和他们一样的幸福。这幸福简单易得,连熏肉店的老板都可以借题发挥地讲上一个下午。

  但是,他哭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他在黑暗中抬起手,想去抹掉脸上的泪水。它们流得太多了,他觉得自己就要变成一滩水,顺着地窖的门缝流出去,然后在阳光下蒸发,无影无踪。如果有一面镜子,他会看着自己,嘲笑他的软弱,但现在他好像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哭。

  我就要死了。那喀索斯想。

  给我一面镜子吧,我只要看见自己!他的心忽然叫起来。

  他吓了一跳,捂着脸坐在了地上,知道自己彻底被打败了。影子,这个不死的念头!

  他抓自己的头发,咬自己的胳膊,但仍止不住那个已经萌生的欲念。

  给我一面镜子吧,我就可以活下去!我只要一面镜子,哪怕永远生活在地窖里!他啜泣着,用手去摸索自己的脚趾。它们依然整齐地排列,也许已经快腐臭了。

  可是,那喀索斯忘记了,他有时是聪明的,尤其知道如何来防范自己。比如现在,他选择的这间地窖,简直密不透光,他连自己都看不见,更不要说是他的影子。这是他自我驯服的囚笼,世界上不会有比它更牢靠的地方了。

   他的囚禁完全出于自愿。所以,我们也应该知道,他并不是一意求毁灭的人。他试图驯服自己,把自己从影子的诱惑里救出来,变成一个自由的人。自由的人,也许是正常的人,了解怎么在玻璃平面似的世界上,像玻璃珠子似的滚来滚去地生活。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够那样。比如他的邻居,那位熏肉店的老板,就过着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

  那喀索斯决定向他求救,虽然他厌恶看见他水桶般的身材和一脸油滑的表情,但他决定克制。做出决定对他至关重要。他让自己相信,在别人的生活里,哪怕是最恶俗的生活里,都有他需要的真理。因为他明白无误地知道,按照自己的方式,一路走下去,他就是世人眼中的毁灭,不论引诱着他的是天使还是魔鬼,或者只是自己设想出来的幻影。

  你要让自己更关心现实的东西。熏肉店老板说,意味深长地看着那喀索斯。

  你需要的解救办法是,他转了一下小眼睛,忍不住笑出声来:观察一头瘸腿的驴子,并在它的一瘸一拐中发现美。哈,发现美!!!他洋洋自得,肚皮随着他的笑声鼓动得像只牛蛙。

  你觉得自己很美吗?当然,谁都爱照镜子,这绝对不是个大错误。他摸着自己的小胡子,摆出一副宽容的神情:但过于迷恋可就是另一回事啦,我们对什么都不能太着迷,这才是生活的真理。

  你需要改正自己的错误,克服自己。看,你已经开始了,只要努力,你肯定会很有前途,不要灰心年轻人,谁在年轻的时候没有走过弯路呢?改了就好啦!! 他继续说道,充分表达了他的殷殷希望。

  我能帮你什么?熏肉店老板最后问道,结束了他的教导。

  一间地窖。那喀索斯回答,决定好了将来的一切。

  熏肉店老板对他的决定表示由衷的赞赏,并慷慨许诺,等那喀索斯病好后雇他做自己店里的伙计。

  那喀索斯打了一个寒噤,但很快恢复了勇气。他想不久后他也可以像熏肉店老板那样侃侃而谈,对人生充满了真知灼见。虽然他知道,在一个隐秘的地方,他对那个人充满了鄙视,甚至这鄙视也传染给了自己。

  他鄙视自己。但他不是已经做了决定吗?他要按照自己的决定行事,哪怕这决定意味着拿绳子把自己捆起来。

  最后他心怀感激地离开了熏肉店老板的家,因为他热心诚恳地借给他了一间废弃已经很久的地窖。

   从明天起我要住到那里去,直到我完全忘掉它。那喀索斯看着自己在河流里的倒影,悲伤到了极点。那个水中的少年,现在也正满怀忧伤地看着他。

  他并没有传说中所说的那么俊美,却有一种自然纯洁的光芒。光源就是他的心,深藏在一个深远幽微的暗处。虽然它变动不居,忽明忽暗,交织着众多的矛盾和冲突,甚至是危险的裂缝和断崖,却能随时积聚起力量,朝着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前进。它从来不怕毁灭。也许还是向往毁灭的,如果是为了自己执迷的目标。

  但是那喀索斯只找到了自己。他一天一天留连在河畔,看着水里那个少年的眼睛,不能自拔。对人类来说,那是个秘密的通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所要找的最美好的东西,就在它的另一端。但也许那不过是个深渊,能避开它的人是明智的。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呵,你向往什么呢,那只是个影子!那边什么也没有,甚至连通道都是假的!

  那喀索斯责问自己,但每次还是忍不住去看水里那个少年的眼神。它也在责备自己,他竟然和自己一样充满绝望,他望着自己的时候和自己望着他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的!那喀索斯可怜起它来,为它感到悲伤,可怜的影子,为什么要和我一样呢?

  但这是最后的告别了。他已经做出决定,以后不再见它。他在河边徘徊了一会儿,最后望了那个少年一眼,离开了那里。

   那喀索斯在黑暗中坐着,度过了很多时日。但他怎么也忘不了一些事情。

  一天,路过熏肉店的时候,他看见一群人在兴高采烈地排队。他们那么快乐,那喀索斯想,身不由己地排在了队伍的最后边。他冒充他们,想骗得一点点他们的幸福。可是他罪有应得地没有成功,因为轮到他的时候,他看见了自己在玻璃柜台上的影子。实际上是他的影子看见了他,他们目光相对的时候,他转身落荒而逃。他心中那些小小的伎俩,全被他的影子看到了。他嘲笑自己竟然这么虚伪,以为会逃过它的眼睛。他跑回到河边,乞求他的影子原谅他,恢复对他的信任,还像以前一样爱他。他在河畔一直坐到了傍晚。大团的暮色从河的下游飘上来,遮住了水面。他们互相看不见了,他还坐在那里。

  那喀索斯离这个世界越来越远了。带着他的影子,他穿过人群,如同穿过无人的荒野。有时,在他们之间,他几乎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影子。每当站在水边,他都感到有一股隐隐萌生的力量,越来越强烈。甚至在夜晚,他都好像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他穿着睡衣,顾不得穿上鞋子,一路向河边跑去。他蹲在河边,潮湿的水汽浮上来,裹住他。他大口地喘气,把手放在了冰凉的河水中。在那样的时候,他总是努力克制自己。常常像是突然从梦中惊醒一样,他突然站起来跑回家去。他跑得很快,好像后边有什么要拉住他。一到家他就倒在了床上,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去把门关好。他仰面躺着,眼睛看着敞开的门,不能再动一动。在那个时候那喀索斯就已经想到:我要死了。它在叫我的名字。

  但是他还存着一点点的希望。他站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开始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他们都有自己的影子,但他们都不太在乎,他们有另外在乎的东西。那喀索斯顺着他们的目光寻找,很快就迷乱了。因为他们的眼睛涣散麻木,从来没有专注地看过任何一样事物。真是幸福的秘诀。那喀索斯屈服了,决定第二次背叛他的影子。于是,他去找了他的邻居,向他借一间可以囚禁自己的地窖。

   他在黑暗中流着眼泪,终于还是想到了它。开始他为自己的念头感到愤怒,惊讶它像外边的世界一样还活着。后来他安静下来,像是怀里抱着一只受伤的小兽。他轻轻抚摸它的皮毛,觉得那就是他自己的心。多么任性残暴的心,也有温顺听话的时候。这时,他闻到了臭洋葱的味道,以前他从来没有闻到过。它弥漫在整个地窖里,恶毒地一阵一阵向他袭来。他抱住了自己的双腿,好像它们是忽然之间回到他身上的。他觉得它们像地窖的石头一样阴冷生硬。地窖的石头,他终于回过神来:这是一所囚禁他的地窖,而不是别的什么。

  当初,是他自己要住到这里的,到现在很多天已经过去了。

  他朝地窖锁着的门走去,把鼻子放在了门缝上边。一点点新鲜的空气从那里透进来,有东西在他心里复活了,他浑身震颤了一下。眼睛里又涌上了泪水。

  他靠在门上,闭上了眼睛。

  

  他将要从这里出去,并因此获得他的名字。但那是未来的事情了。

“没有因为”:郑重《气喘吁吁》

2009 年 10 月 09 日 读后 No comments

(9月27日旧文,乱,努力修整无果,索性直接贴上)

昨夜纯粹是在各种阴暗心理的驱使下看完了这个恶评如潮的无名小片。也许是期待值低的缘故,这个片子首次让我有这样的感觉——原来豆瓣评分也不可尽信啊?甚至为了对此片表示支持,我当即把qq签名档改成了“其实《气喘吁吁》挺好看的……”。更甚至,今天为了写这篇文章,还把当年他编剧的《恋爱中的宝贝》翻出来重看了一遍。

这个片子看来把葛大爷气得够呛,“咱们要交代一电影的故事,是因为这样才有了这样吗,他这个里面有时候就是没有因为。”mtime上有“麻绳”同学一篇很火的题为《<气喘吁吁>:自作孽,不可活》的文章,貌似从叙事、从精神分析的专业角度剖析了这部影片并得到了影片“为中国式烂片树立了新标杆”、郑重导演“纯粹是自作孽不可活”的结论。我并无意于推翻以上两个命题,但同时觉得关于这个片子,还有更多可以说的东西。

麻绳评论《恋爱中的宝贝》时,说“创作者自己成功地到达了思想和情绪的彼岸,而观看者根本就跟不上他自我意淫的脚步”,意思是片子很晦涩。而实际上我认为这个片子的脉络很简单:就是那个可爱到要命的周迅,被“城市”这个东西追杀的过程。创作者一个劲地把周迅这个角色往可爱里塑造,几乎把她塑造成了男人的终极梦想、女性完美的极致(漂亮、会飞、有灵性、在乎感情……甚至还会做饭!——除了与都市格格不入之外)。在这个完美的小女孩被冷酷都市追杀的过程里,影片安排了一个叫刘志的自拍男角色——这个人可不是什么拯救者,他站在都市与宝贝中间,只是作为观众的镜像而存在。作者让刘志代表观众体验这个精灵般的女子能给人带来的无上幸福;让刘志代表观众为宝贝的受伤而心如刀绞;让刘志代表观众向宝贝喊,“你看到不喜欢的,我们都可以不要全都给扔了!”(虽然宣泄过后,还是那么的无可奈何)。这实在是再直白不过的——好吧,也可以说是一种意淫。……总之,开端、发展、高潮、尾声,完全可以当作一部典型的故事片来欣赏。

而《气喘吁吁》则不同,正如麻绳所说,这个片子里充斥着大量与主线脱节的叙事线。除了葛优扮演的李强和第888888888外宾frank之外,还安排了山西煤老板刘烨、黑人英语外教大龙、欠债的大爷xx、自杀的债主梁天一干人等;甚至煤老板又牵扯出他被压死在矿下的侄子,梁天牵扯出一帮送葬的家人和小三。李强和frank自己家里人的事就不说了,就连frank逛一趟故宫、李强上一趟山都能带你去瞅瞅抛媚眼的秧歌女和乡下的神医……

如此夸张的“交叉小径”处理,我以为并不能简单解释为导演缺乏叙事掌控力。我个人的理解是,郑重导演做这个片子时是有野心的。他动用各种社会阶层各种人物的心思,不在于像《手机》里的“牛三斤”歌谣一样,只是取得某种戏谑的效果。他的野心在于绘制一幅当下社会的全景图——把我们每天看到的听到的都端出来,让我们好好看看,这到底有多乱。

到底有多乱呢?你需要有钱,你需要嘶喊着从一个一个电话里拉出你的钱。你需要有朋友,用马哲教材里的话讲,人的全面发展的标志就是“高度丰富的社会关系”。为了制造朋友你需要去吃饭,去k歌,而这些地方一定要有酒精的效果,一定要够shock。墙上涂满泥巴、稻草和红色油漆,走廊上挂着马龙白兰度,平板显示器播放着文革歌曲,服务员向你表演各种惊险动作,更shock一点的,打扮成《大开眼戒》里装束的女郎会为你提供特殊服务(相信对步入社会的80后们来说,这些就是“社会”二字最实在的印象)。在荷尔蒙的跌宕起伏之间,你有了朋友,你在这个社会里终于有了依靠。

换女人成为常态,需要讨论的只是换起来越来越贵;自杀成为常态,你身处的每一座楼都被跳过,案发地也许就在你向外远眺的那个窗口。你的一个多年的朋友,稀里糊涂的就死了,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里早已不稀奇,于是你确定完葬礼 的时间后,马上约好了下一桌的酒席。

地球成了平的,历史也被压扁。几百年前的神奇医术和国际最新的科技在你脑子里混做一团。“社会”一股脑带给你人类文明所有的东西,东方的西方的——只有最强悍最杂食的胃可以包涵。为什么那个年轻人死活不说话?Why angry? 因为在这个咧开大嘴的一切疯狂旋转的世界里我们始终觉得浑身不对劲。说到底,这是因为我们还too young, too simple.——或者还可以用你哥们常用来鄙视你的另一个形容词:naive。小保姆naive,李家儿子naive,其实,李强、frank也都很naive。唯独不naive的,是那些颜色、光线、声音、灼热的液体和震耳欲聋的阔笑。

所以,其实这个片子更适合被作为一部“纪录片”来欣赏。它没有办法像通常的剧情片一样,用好莱坞剧作法去规范和检查。剧情片通常是用因果逻辑组织叙事的,好莱坞把纷繁的世界硬拉扯进一个有前因有后果的叙事框架之中,给观众带来真实世界里找不来的心理舒适。但这个片子压根没想让你看得前后顺溜,它展示的东西,正如生活中的许多事物那样“没有因为”。你能够考察的,只能是它是否贴近“纪录片”的心理原则——比如蒙太奇的连贯或巧妙,比如如何把相近主题的片段大体放置在一起以产生某种类似共鸣箱的效果。也许,对这样的原则也不能“太”贴近,因为时空的扁平化,生活的不真实感正是影片要表达的主题之一。

此外,这部影片在宣传的时候,号称有“十大笑点”,而你在看过影片之后就会发现,这些笑点(也许你还猜它们至少能让你嘴角一撇)在这样的语境里面其实根本是“失效”的——一点也不好笑。“笑”来自神经的挑逗,而在这样一个疯狂的世界里,你的神经根本早就累成了狗形,对这些无关痛痒的挑逗彻底失去了反应机能。

《祖国》创作谈:什么是祖国?

2009 年 10 月 09 日 政治, 自我暴露, 读后 No comments

祖国是个凉薄的,没什么想法的老头儿,现在跟嬉皮帮混在一起。祖老头长着一张难得的国字脸——这居然导致好多人把他当神来拜。而嬉皮帮呢,就打着他的旗号到处去收钱啦,请人喝茶啦,命令人做团体操啦。顺便——为了可持续发展嘛——也给祖老头做包装,时刻在大街小巷贴满“祖老头万岁”的标语。

你要是以为嬉皮帮一直跟祖老头穿一条裤子,那就错了。上辈子他们没混在一起时,还提出过“xx自决”要把它大卸八块呢。其实也就是他们成为新盟友的时候,关系才开始像糖粘豆。跟谁结盟,祖老头其实也不在乎。关键是,只要跟他结盟的帮派有一大帮吹鼓手和打手,那底下人就没有敢不尊他为神,没有敢不喊他万岁的。大堆大堆的人会为他做各种牺牲,甚至把灵魂都交给他。

把这么多灵魂抓在手里干什么用呢?其实没啥意思,说到底,这个眼袋低垂的老头儿根本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所以——也就是拿着玩儿呗。

《网瘾之戒》

2009 年 08 月 29 日 读后 No comments

1. 我犹豫了半天,才决定在这篇网志嵌入的播放窗口中点下播放键。看完之后,我甚至还花了几分钟思考自己是不是浪费了40多分钟的宝贵时间。但最后我相信这段时间花费是值得的。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很忙,43分钟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如果你仍然关心这个社会的焦灼,可以考虑把它看完。

2. 如果你只看过文字报道,包括铺天盖地的“博文”和无数页的网民回帖,你也许会知道——哦,《发条橙》现实版上演了;哦,这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哦,杨永信好残忍;哦,这样的家伙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我们国家真腐败;哦,家长们教育真失败,中国教育真失败;哦,大多数网民是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的……但是,你永远也无法真切感受到那些躲闪的眼神,那些木然而悲伤的掌声,那些夺眶而出的泪水,那些荒唐又五味杂陈的拥抱。我想说的是,影像是不可取代的,如果你真想知道我们活得到底有多委屈。

3. 看了那个著名的86条,我毫不犹豫地认为,如果有人真的符合其中所有的要求,那他显然已经变态了。事情的可怕之处在于,从上到下,居然有这么一大群人允许用如此一组教人变态的戒令规训孩子。莫非,变态竟是被认同的,只要这种变态能让他人感到“舒服”?我们衣冠整洁、享用熟食、使用电脑,可我们对舒服的要求仍然如蛮荒时期那样粗暴和求之不择手段——而这,仅仅是因为我们太忙。

我担心,当有朝一日必须与这个社会的忙人们相遇的时候,自己是否能够被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个体,而不仅仅是一个被操纵、被啃噬、或被防备的无生命物。亲子之间尚且如此——如果刨去基因的因素,世界还能否有怜悯和善意存留;而到目前为止,我大致还能够体面地与人互动,作为活人去付出善意和怀抱感激,这是否堪称稍纵即逝的巨大幸运。

速评:沉默的羔羊和汉尼拔

2009 年 08 月 07 日 读后 No comments

主流电影的好处是你可以被爽到,坏处是你没法被爽到底。就像《汉尼拔》的歌剧式杀人的确high,但到底high不过《复仇者V》;《沉默的羔羊》最后按门铃那段交叉剪辑被很多人赞许,这中间的确让人找到一种“在空间之间穿越”的快感(或者用网游术语形容——“瞬移”的快感),但就这两下哪能有彭浩翔电影里那样玩得透、玩得尽兴呢?(顺便补评前段时间看的《AV》:很牛叉,比《买凶拍人》还要好)

主流电影总要追求那么一点深刻,但也不能深过库布里克阿巴斯塔科夫斯基。这般照顾了各种口味可以让它更广的流行,但也导致了另一个结果:流行的东西对每一个人都不是最好。这个理论对这两年的大片不敢说普适,但对上世纪的片子还是适用的。就像茱蒂·福斯特的容貌,无论在《沉默的羔羊》还是《回到未来》系列里,这张脸都像是加了80年代的蒙尘滤镜,有一股中庸的气味,夹在冷艳与楚楚可人之间,谁都不觉得丑,但谁也不至于惊艳。

两部影片的亮点,都在汉尼拔这个人物。《沉默的羔羊》对汉尼拔的着墨总嫌太少,但基本轮廓已经合情合理地勾勒出来。到《汉尼拔》这位食人博士开始大展身手,各个侧面都被迅速充实,而且人物性格被成功地搁在不稳定的“临界点”之上以保持悬念的持续。汉尼拔的“change”,或者说在观众面前形象的“change”是不停止的——直到最后砍下那一菜刀,还让我和同赏的哥们产生了短暂的争论。当时我号称从戏剧逻辑出发赌他砍的是自己的手,但心里其实还在担心作者敢不敢转这个弯儿——而最终的结果,没让人失望。

《德州巴黎》:人们彼此不懂得

2009 年 07 月 02 日 读后 No comments

此刻仍然在犹豫是不是该为这个片子写“速评”。这种影片会像犁耙一样翻出太多你没想明白的问题。会让你起心把已经留下烙印的个人历史事件们挨个翻一翻,琢磨琢磨;会让你觉得自己走得太快,想得太慢,因而已失魂落魄。而要把改捋的捋一遍,足够耗上好几天的时间,且过后头脑中仍旧空落落。总而言之,“速评”草率得荒唐,是不可为的。

可要是不写,一则今天的练笔计划泡汤,二则片子也就白看了——一阵尘土飞扬后,尽皆如常,尽皆遗忘:人不断重复自己,一模一样的喜怒哀乐,如同身中魔咒。多少写一点,总比不写好。

人们彼此不懂得,却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Travis发现他原来不懂得他曾经热爱的妻子:他摸不透这个一度熟悉的女人究竟想要什么,更料不到自己居然成为她的束缚。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此前他就像他父亲一样,看着他母亲、Hunter的祖母,眼中却只有自己的想法——德州那个巴黎的符号让Travis的父亲起了联想,联想得多了,就把联想当成了现实。

人们彼此不同,却要相互倾谈。大多数时候,我们不过是想找个鲜活的人谈话,希望自己多多少少地被懂得。正因为此,每一个手势、每一个表情、每一次无关宏旨的表达,都可能被看作彼此懂得的暗示。就连去一次杂货店,都能被当成共同的冒险。然而实际的情形却总没有想象中那么激动人心:能指和所指不过漂浮在空气里随意游荡,貌似缱绻而舞,其实互不相关。

结尾处那段隔窗对话是对整部影片的表白。二人尽管沉湎往事无法自拔至于泪流满面,对一件事情还是看得清楚:他们身处不同的世界,只靠一根纤细的电缆脆弱相连。电话挂断,恩怨情仇就该随之画上句号。勉强的团圆不过是相互亵渎。就像Jane所说,为什么不把儿子带在身边?因为——她没有Hunter需要的东西,她不想拿他来填补自己的空虚。

当然,孩子不一样,孩子纯白如纸,总可以动情拥抱。Jane的话其实是对成人世界各种聚散离合所下的箴言:如果人们彼此不懂得,如果他们不是皮格马利翁和拉泰亚。

《喜剧之王》速评

2009 年 06 月 07 日 读后 No comments

东方学的框架真是什么都能套。张柏芝代表着在现代化进程中失去原本风貌的东方;而教她演初恋女学生戏的周星星,那就是拿破仑麾下破解罗塞塔石碑的东方学家。当然这部影片里,西方被简化为了功利,东方被简化为纯情。周星星和张柏芝在这种重建的过程中,重新找回了彼此共同的原始文明,那就是搁置功利的学生式爱情。

然而,影片并没有忘记“中西结合”,炫目的聚光灯与闪光灯从天而降,造就了一个有趣的结尾。首先这当然是一个够俗的大团圆结局,连观众对功利的期待也要讨好一番,不让小两口在烧煤球、做苦力、男耕女织的简单生活中跟大家告别。然而,这段大场面对观众来说其实是“虚”的,因为影片没有给出一个从奋斗到成功的脉络,面前的一切是没来由的、不真实的——即便影片给出一个娟姐作为逻辑支撑,对许多人来说,要把这个场景当作现实来认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游戏性就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多方讨好瞎胡闹”,学者们也可以把这叫做“多义性”“去中心化”甚至“后现代”。

放下上面的扯淡,回来说片子:积极的小人物是可爱的,学生味儿是让人心旷神怡的,白鸽吴宇森是牛叉的,张柏芝的大喊大叫是煽情的。一言以蔽之,并非烂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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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经研究决定,以后每看一片,只要没急事,必作“速评”一篇。所谓速评,讲的是速度至上、结果第一。以不计长短、不求精美、弄出来就好、烂成啥样都行、浪费读者时间是读者活该为核心指导思想,切实保证作为一个文科学生的日常书写量。特此通告。2009年6月7日。

24城记

2009 年 03 月 18 日 读后 No comments

老巢又被祖国伟大的网监部门和谐了,只好写在这里。
全福州就剩大众影院的一个小厅在放《二十四城记》,设备是数码的,荧幕比教室里的投影仪大不了多少。好处是人烟稀少,差不多是老刘的包场。我大大方方为自己挑了个第二排正中的座位。座椅倒满舒适。
仍然是固定机位,仍然是焦点虚虚实实地慢慢横摇。我不觉得这个片子很实验,用崔健的歌词说,“这儿的空间,没什么新鲜”嘛。陈冲说她真名叫“顾敏华”的时候也并未出现一些人所说的哗众效果。其实整部影片看下来,还真是没有什么笑点。
有人说贾樟柯拍这个片不缺钱,因为给某个楼盘做了一次大广告。我觉得“不缺钱”不算什么缺点,有钱也不是缺点,做广告其实也理应允许。乱花钱才会真正构成问题。据说黄金甲里面铺天盖地的菊花和人都是真的,连黄金甲都用的真黄金,这几亿人民币才真应该拿去做善事。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贾樟柯做片子的时候有挥霍行为,所以做广告这事儿,我不把它算作片子的短处。
影片里较为乍眼的做法是“伪静照”(人物不仅停止活动,而且盯着镜头)。这在电视宣传片里其实很常用,但用在这个冷冷清清的片子里,就有很强烈或者说很古怪的陌生化效果,以至于有人觉得过于刻意。
这种“伪静照”手法恰恰是对整个片子的“伪纪录片”风格的一个映射。也许我们都会记得这样一个镜头,一个老师傅和一个小徒弟很有型地站在摄像机前拍“伪静照”,时间延续我估计要超过20秒。中间老师傅搭在徒弟肩上的手很不老实,不断地动徒弟的脸逗他笑。
事实上,贾樟柯依然延续了从站台以来的上帝视角。而这次,他搭建了一个特殊的框架,框架包括了伪纪录片的总体形式、伪静照的表现手法,也包括了让职业演员扮演真实人物进行讲述的设置,甚至包括了天台上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舞蹈轨迹。而,当这一切刻意与不刻意的人工构架确定好——就像一条复杂的轨道铺设好——之后,就是世界的真实向我们倾泻的时间了:
陈冲和吕丽萍他们,是在实践一种行为艺术。他们在贾樟柯的安排下,将自己置入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他们通过内心的酝酿试图接近那些真实存在过的情感。而我们则需要更间接地,通过演员的话语和表演去想象那些真实的故事。最后,我们知道那是真实的,但我们不会被煽情。
天台红衣少女在暮气中滑翔时,一种超现实的诗意正在迅速营造。但随着贾导演的一声“小姑娘”,真实冲了进来。那种属于小女孩的生涩与不熟练,应答之间的犹疑和与人交谈时片刻尴尬的神情都被展露无遗。
即使那些似缺憾非缺憾的瞬间,比如赵涛叙说她母亲搬动钢锭时略过分的绘声绘色,或者她描述完自己回家经历之后,稍嫌多余的总结词(“我觉得我长大了”云云),这些中间我们都能够找到值得注视的东西。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人女儿的叙述,还是一位演员努力扮演与重述的状态。差异和缺憾,有力地显示着人们对记忆的选择与再读。
就像幼儿园老师叫小朋友排排坐分果果,手放在背后,但脑袋的摇晃是管不住的,面部的表情是管不住的,所以尽管规规矩矩排成一线,却也仍然是一片参差多态的好风景。
(有点儿乱,先把想到的记下,回头有空再整理)
(太乱、决定不整理了!)

巴赫·赋格的艺术

2007 年 04 月 16 日 读后 No comments

J.S.巴赫的《赋格的艺术》作于他生命的最后阶段,大约是1749─1750年。1749年,巴赫将要失明,身体也日见衰退,这部作品可看作是他的音乐遗嘱。(更多介绍..)。

下面是其中的第一首对位曲,管风琴版本(《赋格的艺术》的乐谱是“开放性”的,所以版本之间差异很大。相比圣马丁乐团的提琴演奏,我更喜欢这个版本,可惜只搜到这唯一的一首)。